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加权后笔试总成绩40分。
报考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按招录培养职位信息表中各职位招考计划数和相应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个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
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